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潍坊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开启

发布日期:2016-12-06 浏览次数:1728

齐鲁网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涛 2016-11-14 14:29:11

  齐鲁网潍坊11月14日讯(记者 李涛)14日,记者从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参照《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以及潍坊市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潍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进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范围为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对传承于辖区内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可综合归纳后统一申报。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筛选、论证后的申报项目,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可向所在辖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市级名录项目申请;经所在辖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市文广新局。

  市属各单位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选定项目进行论证后,直接报送市文广新局。

  各县市区接到通知后,对本地文化资源进行认真筛选,评审出预选申报项目名单,于2016年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备案认可审核,报送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预审,报送时附项目简介。

  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接到预选申报项目名单后,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拟申报项目进行预审,于2017年1月10日前,向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拟列入市级评审项目的申报建议,经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研究同意后,由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反馈各县市区进行申报材料准备。

  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反馈意见及有关要求,严谨认真的组织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潍坊市非遗保护中心。

  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专家组成潍坊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业评审,于2017年5月中旬前,向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拟列入潍坊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的评审项目建议名单。

  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列入潍坊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建议名单进行研究审核后,报潍坊市政府审批同意,拟于2017年6月中旬向社会公示和公布。